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寄递服务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时间:2026-03-03     来源:采购平台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寄递服务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寄递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单位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寄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回访信函、业务档案、单证、宣传折页等资料的寄递服务

四、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具体说明如下:

1.满足信函寄递业务服务需要。根据《邮政法》“第五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本项目中回访函等属于信件寄递业务需使用挂号信进行邮寄,属邮政企业专营范围。

2.保证投递服务覆盖农村乡镇。拥有覆盖城乡的投递网络,能够实现服务偏远农村客户的业务需求。

3.专业的系统保证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保证我公司客户信息不外泄。

综上理由,为保证分公司寄递服务的整体性、保密性、专业性、连续性,拟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分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分公司

六、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城聚贤街5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话:023-67633202

电子邮件:zybxxhm@cq.chinapost.com.cn

开户银行: /

    号: /

采购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