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警医邮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烟台市邮政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采购人拟采购5套警医邮业务配套设备,现欢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警医邮设备采购。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1号
2、设备明细: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200万红外变焦防暴半球网络摄像机(色盲区域监控) | 5 | 个 |
2 | 200万红外变焦防暴半球网络摄像机(全景区域监控) | 5 | 个 |
3 | 400万红外变焦防暴半球网络摄像机(视力表区域监控) | 5 | 个 |
4 | 200万易智能红外变焦防暴半球网络摄像机(人脸抓拍区域监控) | 5 | 个 |
5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5 | 台 |
6 | 希捷2TB硬盘 | 5 | 个 |
7 | 辅助材料(含视力灯箱、色盲本、身高尺等) | 5 | 套 |
8 | 白板 | 5 | 个 |
9 | 高拍仪 | 5 | 台 |
10 | 10寸手写屏 | 5 | 个 |
3、预算金额:8万元,最高限价8万元。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系统开发商中邮(北京)信产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授权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提供承诺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6、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7、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参与资格。
三、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1、设备经系统开发商中邮(北京)信产有限公司授权后可正常使用。
2、设备安装后可实现原警医邮业务的所有业务操作功能。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6:00时前将报价资料递发送至邮箱(513830755@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进行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1号烟台邮政分公司,刘星池,13295357369)供应商必须用本采购通知书所附“报价承诺书”和“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要求供应商填写的部分必须填写,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必须加盖公章,报价承诺书必须有授权代表签字。未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书面报价资料一式二份。
6、中邮(北京)信产出具的产品授权资质证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