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更正公告(一)
致各供应商: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原内容“最高限价:投影仪700元/台(含税)”修改为:“最高限价:投影仪7000元/台(含税)”。
二、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及商务要求“*三、设备参数”将“*”删除,不再作为实质性要求。
三、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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