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食堂业务外包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食堂业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递交时间
变更内容:(一)原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8.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综合有偿服务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具有经营餐饮资质综合性服务公司,具备社保缴纳条件,且餐饮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变更为:8.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中必须含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或食品经营或预包装食品零售),同时需含有物业管理或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等相关项目。可开具*餐饮服务*餐饮或*餐饮服务*餐费以及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或*餐饮服务*服务费等相关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具有经营餐饮资质综合性服务公司,具备社保缴纳条件,且餐饮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二)原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版与纸质版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7日13:30 (北京时间)。
变更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版与纸质版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05日13:30 (北京时间)。
(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和办法,初步评审中序号1:营业执照副本评审标准“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综合有偿服务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
变更为: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中必须含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或食品经营或预包装食品零售),同时需含有物业管理或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等相关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具有经营餐饮资质综合性服务公司,且餐饮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索引序号1:营业执照副本评审标准变更同上。
(四)原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
变更为“开户银行: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
变更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3088号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53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人:王天鹏
联系电话:0431-88566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