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辅助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5-3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辅助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2023年辅助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项目概述: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数据加工工作及热线客服服务等工作。

  1.2服务内容:

  (1)信息录入:将收件人及任务相关关键信息录入系统。

  (2)材料收转:1)现场材料接收:统一接收申请人到业务机构提交的材料(包括电子材料);2)邮寄材料接收:与集约化送达岗对接,对邮寄送达的配送材料进行集中收件;3)巡回收集:跟踪催收每日业务机构办理窗口形成的笔录、收件人在业务机构办理窗口中新提交的配送材料;4)材料登记:对接收的材料在材料收转中心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打印材料清单移送扫描岗进行扫描。对于没有体现材料编号或提交人身份的材料,打电话与对方联系确认相关信息。

  (3)材料扫描:1)材料扫描:对登记移送扫描岗的材料进行扫描电子化,包括装订成册材料的拆装,对于不能重新拆装的材料则用高拍仪进行翻页拍;2)材料清点:对扫描的材料页数进行清点,并与电子化的材料进行比对,确保材料不漏扫;3)修图:对扫描后的电子化材料进行修正,包括去黑边、去黑点、位置修正等;4)电子材料移送:对扫描处理后的电子材料进行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移送编目系统;5)纸质材料移送:扫描后的纸质材料每日定点移送到中间柜,交由中间柜入柜保管。

  (4)中间柜管理:1)材料入柜保存:对接收的纸质材料(包括扫描移送、借阅返还的材料)存入中间柜保管;2)材料借阅:将承办人员需要借阅的纸质材料从中间柜取出,并移送给借阅人;3)借阅催还:对借阅到期未能及时归还的材料跟踪催还;4)材料归档出库:将办结任务归档的材料从中间柜取出,交接给归档人员;5)日常维护:中间柜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包括在库、出库材料的跟踪,报表统计。

  (5)纸质材料整理装订:1)归档任务分派:对发起办结归档的任务进行归档任务分派;2)材料收取:对接中间柜管理员,收取任务办结的纸质材料;3)电子档案整理:按照归档目录对电子材料进行排序整理和检查,生成电子封面、目录、页码提交承办人审查,直至审查通过完成电子归档;4)纸质材料整理:按照归档目录对纸质材料进行排序整理,与电子档案保持顺序一致;5)编写页码:对整理排序后的纸质材料编写页码;6)目录编制:编制目录、备考表,并打印;7)制作卷皮卷盒:卷皮封面填写任务号、任务事由、收件人、审判组织等归档要求的信息;8)打孔装订:纸质材料打孔、穿线装订;9)归档移送:装订后的纸质材料送交承办人检查确认,并移送档案部门审核签收。

  (6)热线客服:1)接听来电:100%接听收件人来电,不得拒接,并耐心听取收件人咨询诉求;2)处理投诉:对来电投诉建议进行登记,并反馈至有关部门人员;3)业务受理:对收件人咨询的任务相关事宜,通过线上转办平台将业务及时转办承办人,并对承办人进行业务督办。

  1.3服务范围:

  南宁市(区、县)内采购人指定工作区域。

  1.4用工要求:

  (1)供应商入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

  (2)供应商提供人员的学历层次应在高中及以上,特别优秀者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度放宽。

  (3)供应商入职人员必须至县、市及以上医院或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约定的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被供应商录用。

  (4)供应商入职人员上岗前由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5)供应商入职人员有着装要求,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外包人员的保险、福利等及制定供应商入职人员的准入退出机制。

  1.5结算方式:

  (1)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外包服务费为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计费方式

  计费方式具体约定为:

  1)费用计算方法:

  ①结算单价:按照每月业务总量对应档位单价计算,每月业务外包费用=每月业务总量×对应档位单价-服务质量考核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于国家税率变动当日作相应调整。

  A.每月业务量按照采购人及采购人客户系统数据为准,若采购人及采购人客户系统未能取到数据,则按照双方对账确认的对账单进行确认。

  B.业务项目考核具体如下:

  a当月服务质量考核得分96-100分的,不扣减业务外包费;

  b当月服务质量考核得分90-95分的,扣减5%的当月业务外包费用;

  c当月服务质量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扣减10%的当月业务外包费用;

  d当月服务质量考核得分小于80分的,追加扣减当月业务外包费1000元,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当面约谈并要求供应商作出整改报告,如累计三个月得分小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②其他情形

  A.因供应商不能胜任业务外包所列工作,且属于供应商原因给采购人及其客户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连带赔付责任,采购人有权在应结算的业务外包费中扣除相关费用。

  B.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取消相应的结算方式:采购人业务政策或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影响到外包业务的;作业模式调整,现行结算方式与实际作业情况产生较大偏离的其他情况。

  2)双方每月 10 日前核对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有关书面记录(如双方确认的业务量、电子系统记录等)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验收确认供应商上月服务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标准,有无服务质量问题及发生考核扣款、赔偿款项等事项,确定金额后向供应商支付;双方认定不一致时,供应商同意以采购人认定考核扣款、赔偿款项及采购人/中国邮政新一代寄递业务平台信息系统中统计数据为准。

  3)采购人应当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支付金额确定后,由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第4.7条所列明的信息按采购人要求税率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采购人认可的正式发票;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支付第一笔外包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供应商迟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而无需担责。

  4)发票的提供:

  ①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类型:

  6%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由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比选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4)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关联公司),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登记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4、供应商具备人力外包服务资质,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报名

  1、办理CA证书及招标文件下载: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投标人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086131或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时间: 2023 年5月30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月1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操作。

  4、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9:30:00。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层综合办公室采购组。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 “签到”流程。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将被拒绝。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6、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2)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开标现场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系统故障、维护导致投标人已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唱标、评标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6月7日9:30:00整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规定的时间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形以纸质文件为准。无法解密的电子文件又无纸质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