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农特产品包装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SS-2023-082
更正事项:
原招标公告: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10、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现变更为: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28-87789977
传 真:028-8778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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