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3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3-0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3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HPOST2023-0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保险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2名供应商。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额280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万元) |
1 |
1-1 |
金华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机动车辆保险服务 |
1年 |
240万元 |
1-2 |
金华市全地区二、三轮车辆保险服务 |
1年 |
40万元 |
注:本项目根据实际车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车辆清单详见附件1。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报价:
1、车辆商业险:车辆损失险、按照车型第三者责任险(150-200万)、车上人员险(整体厢式5万、分体厢式10万×2),办公用车(5万×座位数)、运钞车(5万×座位数)。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不高于100%。(包含上年度有出险记录或新增的所有企业车辆),自主定价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
2、二、三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30万(含物损),累计赔付,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保险费用按每辆/年费用报价(元/含税)。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保险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四)服务范围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保险服务;以及二三轮车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必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1) 线上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20日9:00:00至2023年1月31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3-01-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7)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9点30分
4.2递交地点: 金华市迪耳路458号邮政综合楼十三楼会议室。
4.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6.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6.4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唱价。
6.2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0日9:30:00(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综合楼十三楼会议室。
本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监察室。
1)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595号
账号:1208011019200012486
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9-82360085/15906896362
邮箱:654004392@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
业务咨询:
邵工,1356699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