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该意见提出六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
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完善物流用地考核。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三是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四是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
五是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
六是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