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本项目个投标单位体提出的问题做以下回复:
1、招标文件60页,“4、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项目为预估费用,该部分按实结算。”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体现金额,请明确?
回复:
(1)本项目的暂估费用是预留费用,如发生在此范围内按实结算。
(2)“围墙上公益广告牌费用暂定需经广告或者公司二次设计”的暂估价为24480.00元;
(3)工程清单中“洗车设备(暂估价)”的暂估价为25000.00元。
2、材料价格请明确按第几期?
回复:按长沙建设造价第5期编制报价。
3、工程量清单为“二、装饰工程”,取费是否按土建、装饰、市政给排水分开计取。
回复:按土建取费。
4、湘建价〔2018〕10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根据相关规定已调整税率,是否按最新通知进行报价?
回复:按最新文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住房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进行报价。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不变,依旧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09月23日 0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八一路399号壹号座品B栋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