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苏州邮件处理中心电缆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苏州邮件处理中心项目电缆等货物采购项目
1、招标编号:JSPOST20190716
2、项目概述:根据企业发展,为满足苏州邮件处理中心建设需要,须对电缆等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3、招标内容:约67种规格的电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投标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6)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范围内。
7)投标人如非产品制造商,须出具相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授权函。
8)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6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6室;
5.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薛芳,025-83538786;
5.4、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6162496@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6、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01号广海大厦4楼5,6会议室;
6.3、联系人及电话:郝大庆,025-83631501。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01号广海大厦
联系人:黄鹏
电话:025-836318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6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郝大庆
电话:025-83631501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行 号:
账 号:320006647018170044593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日期: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