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HPOST-20192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JHPOST-201928
1.3采购内容及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满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食堂餐饮的需求。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
员工餐厅工作日一天预计向900名员工提供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300人、中餐约400人(含市区12个网点配送)、晚餐约200人;双休日、节假日约450人,特殊情况除外。 |
198 |
1.4外包方式:委托管理;
1.5服务地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位于金华市迪耳路458号(火车站旁邮政大楼);
1.6服务期限:二年;
1.7中选确定原则: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8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1.9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9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同时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的相应内容;
2.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必须具有餐饮服务项目业绩且年度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近三年未有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等不良事件的;没有被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至少配备三名中级厨师证以上的主厨、一名专业面点师,并配有专职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获取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4.3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相应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3日8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3日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十八楼会议室。
5.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9年8月3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十八楼会议室。
7.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递交形式:投标人将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且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带至招标会现场,非中标单位招标会后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招标会后将保证金交至采购需求单位财务部,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zjpost.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火车站旁邮政大楼)
招标人账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08011019200012486
联系人:厉女士
邮 编:321000
电话:0579-82360661
电子邮箱:2216988042@qq.com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