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武汉跨境电子商务中心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现将有关招标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武汉市黄陂区天河街天河机场货运三道与北三路交汇处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检测,投入使用。
3.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4.招标控制价:125万元。
5.招标范围:
1)供配电设备(含高低压柜、变压器)一批,包括供配电设备的成套设备供货、落位、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培训及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监理、包前期申报和验收通过(俗称交钥匙总包工程)。
2)工作界面划分:
从10千伏开闭所敷设电缆至新建专用配电房高压进线柜;高压柜经变压器至低压柜出线端的全部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方案报装、设备采购或制造、安装、实验并接入电网直至通电的全部工程内容。发电机组开关柜以外到配电房电缆敷设。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配电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2、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3级及以上),所投设备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两年内应具备同类供货及安装业绩,并附有相应的证明文件(供货合同或用户反馈意见);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本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1日每天8:30时到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 3 期 A 栋 23 楼)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联系人名称、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信息。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6日 9:30 时前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 3 期 A 栋 23 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8号财富大厦
联系人:陈晓飞
电 话:1533576369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 3 期 A 栋 23 楼
联系人:樊超
电 话:027-82655075
传 真:027-82624851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