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电源及电池购置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电源及电池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LNWX19068-C
3、项目概述:UPS电源及电池,包含整套电源及电池包,本项目包括招标人在辽宁省内各市分公司、各市速递物流分公司及直属单位。。本项目将确定1家供应商,全年采购数量以具体使用数量为准,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实施,有效期至同类设备及服务再次签订采购协议或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为止,原则上最多两年。
4、招标内容:
包号 |
招标内容及数量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电池 |
944块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 |
6K UPS |
69台整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1.08万元,其中电池66.08万元,6K UPS 95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3年(2016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提供的销售授权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300元/包。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30)后2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12日8:30至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 牟帅
联系电话:024-22562060
邮编:11001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5楼)
项目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 024-22733398
传真:024-22722158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电子邮件:wxzb20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