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就贵阳市分行观山湖支行不良贷款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邀请谈判公告,择优选定中选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阳市分行观山湖支行不良贷款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SBC-GY-BGS-CG-2019-10
二、采购项目概况
贵阳市分行观山湖支行不良贷款专项法律服务事项,总预算15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响应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其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
3响应人应具备的资质:
A.响应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采购中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
B.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2年以上,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贵阳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事务所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并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C.响应方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且执业律师人数超过30名。
D.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E.具有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代理经验(代理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贷款催收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纠纷案件)。
F.负责本项目的主办律师须具有20年及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
G.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至少委派两名及以上律师专职负责。
H.按照《贵阳市律师服务收费平均价格》相关要求,做到服务规范、及时,收费合理,诚信度高。
I.其他要求
(1)项目主办律师一经确认不得进行更换。供应商能够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与同业竞争相关的利益冲突。
(2)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观山湖支行(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观山湖支行上级机构)相关制度规定。
(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的资源,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严重的服务质量或职业道德问题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⑤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金融行业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四、谈判文件领取
1.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3.领取方式:将上述2资料发送至邮箱925771542@qq.com,资质审核通过的,我方将通过邮箱返回应答文件。
五、谈判截止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谈判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30。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贵阳市云岩区文昌北路231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行8楼办公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年5月8日上午10:00,在贵阳市云岩区文昌北路231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行7楼会议室谈判。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行
详细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文昌北路231号8楼
项目联系人:杨兰
电话:0851-85950625
电子邮件:925771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