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2019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NSY20181129)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服务名称 |
备注 |
01 |
2019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 |
详见服务要求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当地司法机关认可的律师执业资格且年度年检合格;
(三)在金融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并具有金融业从业背景,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且业绩良好(提供一项类似业绩中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
(四)具有为市级以上商业银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从业经历;
(五)合作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合作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合同)的;
(6)合作单位(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银行、政府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供应商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领取,售价:现金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9年1月2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3165883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帐 号:124907348610111
联 系 人:郭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86136767
传 真:024-86803737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